十二:職業危害因素分類
職業危害,是指從業人員在從事職業活動中,由于接觸粉塵、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對身體健康所造成的各種損害。工作場所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按其來源可分為下列三類:
(一)生產工藝過程中產生的有害因素
1.化學因素:生產性毒物如粉、鉛、苯系物、汞等;生產性粉塵如石棉塵、煤塵、有機粉塵等。
2.物理因素:主要為異常氣象條件如高溫、高濕、低溫等;異常氣壓如高氣壓、低氣壓等;噪聲及振動;非電離輻射如可見光、紫外線、紅外線、激光、射頻輻射等;電離輻射如X射線等。
3.生物因素:如動物皮毛上的炭疽桿菌、布氏桿菌;其他如森林腦炎病毒等傳染性病原體。
(二)勞動過程中的有害因素
1.勞動組織和制度不合理,勞動作息制度不合理等。
2.精神(心理)性職業緊張。
3.勞動強度過大或生產定額不當,不能合理地安排與勞動者身體狀況相適應的作業。
4.靶器官或系統過度緊張,如視力緊張等。
5.長時間處于不良體位或姿勢,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勞動。
(三)生產環境中的有害因素
1.自然環境因素的作用,如炎熱季節高溫輻射,寒冷季度因窗門緊閉而帶通風不良等。
2.廠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,如有毒工段與無毒工段安排在一個車間。
3.由不合理生產過程所致環境污染。
按照《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》職業危害因素分為以下十大類:
1.粉塵類;
2.放射性物質類(電離輻射);電離輻射(X射線。Y射線)等;
3.化學物質類;
4.物理因素;
5.生物因素;
6.導致職業性皮膚病的危害因素;
7.導致職業性眼病的危害因素;
8.導致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;
9.職業性腫瘤的職業病危害因素;
10.其他職業病危害因素。
其中每一大類中又分為若干個小類,共10個大類。職業病危害申報依照《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》的分類方法進行分類。